首頁 > 配鏡前須知

配鏡前須知
Notice
  • 兒童配鏡

    6歲以下配鏡,請提供眼科醫生開立的"配鏡度數"製作眼鏡。

    6~15歲第一次配鏡,可提供眼科醫生開立的"配鏡度數"製作眼鏡。或持眼科醫師開立之"非假性近視"證明單至本驗光場所取得配鏡度數後製作眼鏡。

    (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 第6條:驗光人員對於六歲以上十五歲以下者第一次驗光及配鏡,應於醫師確診為非假性近視,始得為之。)

    6~15歲非第一次配鏡,但首次前往店內配鏡,請務必攜帶舊眼鏡至店內記錄度數。

  • 術後配鏡

    白內障手術後,經眼科醫生檢查認定可配鏡調整或術後60天以上較適合配鏡。

    近視或老花雷射術後,經眼科醫生檢查認定可配鏡調整或術後30天以上較適合配鏡。

  • 配戴隱形眼鏡

    配框架眼鏡前,應停止配戴隱形眼鏡1天以上,以降低隱形眼鏡對眼睛造成之度數落差。

    配長戴或訂製型隱形眼鏡前,應停止配戴隱形眼鏡7天以上,以減少原配戴之隱形眼鏡造成的眼睛角膜弧度誤差。

  • 配戴塑形鏡片

    建議使用醫生開立之”配鏡度數”製作眼鏡,或在配鏡前停止配戴塑形鏡片1週以上,以減少塑形眼鏡對角膜造成之度數落差。

TOP